《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正村镇纪委 郭昌伟当前,农村党组织在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卓有成效,大多数党支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做得比较好的,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进农户、问党风”活动中,经过多次走访了分包的郭峪村的2户和太平村的3户群众所获得调研情况来看,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还远远不能令人乐观,面临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口袋帐”、“包包帐”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现象还偶有发生。如一些村党务、村务公开不到位,群众想知道的不公开,群众不想知道在公开,群众经常到的地方没有公开栏,群众不常
2、去的地方设有公开栏。如一些农村党员干部经济不清群众观念淡薄、形象不佳、作风不正,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事,不依章理事,对涉及土地征用、出租等重大事项,不民主决策,凭关系、凭感情,个人说了算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政治的安定,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一、一些基层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单位的基层领导班子,甚至是主要领导,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对,畏难思想抬头,怕得罪人,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听之任之。有些村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抓党风廉政
3、建设工作是机关干部的事情,与己无关。有的乡镇在处理村干部的问题上,存在求太平,过得去,别出大乱子的思想,轻视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时。二、各种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还不够。在村级财务的处置、土地拆迁安置款的发放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有图形式、搞花架子的情况。尽管大力推行了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但由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随意性很大,执行落实不到位,削弱了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
4、影响。三、法律规定不够完善,不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实践证明,村财乡镇代管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预防村官腐败的有效途径,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它和乡镇政府的关系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村委会依法管理“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因此,以政府权力推行村财乡镇代管似有违法之嫌。有的村便以此为由,拒不将本村财务交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给当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留下隐患。此外,村委会干部实行村民自治选举后,非党员的村干部占有一定比例,对这一部分村干部的监督除了批评教育外,在立法上存在空白,因而缺乏
5、有效的法律纪律约束措施,出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无法监督,公安、检察机关又监督不了的局面。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应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人。教育是一项治本工程,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狠抓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强化廉洁自律行为。要注意把握教育的时机,突出教育的及时性,在过年过节等特殊“关口”,或者群众对某一干部有所反映时,进行廉政预警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要结合本地一段时期内存在的问
6、题,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以身边的案例、活生生的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要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针对村干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的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基层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活动。力争通过教育活动,使基层党员干部廉责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三提高”,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带头遵守法纪,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二)要健全制度,通过制度规范人。健全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职务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和村级重大事项
7、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进一步健全和执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的操作流程图,并强化监督制约,使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程序等形成制度,真正达到公开、透明、全面、真实。(三)完善立法,通过法律约束人。建议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委会自主管理村财务的内容进行修改,增加村财乡镇代管的规定,使目前普遍推行的村财乡镇代管有法可依。要尽快出台切实可行的、有震慑力的规范非党员村干部职务行为的法律法规,使对非党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有法可依、有纪可循。(四)加强监督,通
8、过监督制约人。要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严格执行“村财乡管”制度,大力推行村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各村执行民主决策制度情况,着力抓好对“一把手”和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公益工程招标等重点的监督。要加强自下而上的监督,继续执行村干部在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述职述廉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村级理财小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管理集体事务。要强化党内民主监督,进一步落实各项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切实抓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五)要强化责任追究,通过追究督促人。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
9、原则,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基层行业不正之风。要制订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办法,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要及时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件、举报信,定期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对发生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追究既要敢于运用纪律处分手段,又要充分发挥警示训诫的作用,善于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手段,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干部,真正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得到贯彻和落实。同时必须及时、严肃地查处基层干部中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六)要提高待遇,通过待遇吸引人。目前,我县村级干部的报酬普遍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官抓村务工作的积极性。因此,要逐步适当提高村干部的报酬,吸引那些既有经济头脑,又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年轻人参与到村两委班子,带领本村群众发家致富,搞活农村经济。